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號)和《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環保部第 42號令)的要求,工業場地再開發利用前需要展開場地調查與風險評估工作。對于土壤環境調查階段發現污染的地塊,需要進一步開展風險評估工作。
受濟南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委托,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聯合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組成聯合體,在《濟鋼廠區環境污染調查、風險評估與修復方案項目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第三批次地塊)》的基礎上,開展了濟鋼廠區內第三批次地塊的風險評估計算、分析及報告編制工作。2021年9月,項目承擔單位完成土壤環境污染調查報告編制并通過了專家評審。
現將報告內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濟南鋼鐵集團總廠位于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工業北路21號。第三批次報告調查范圍占地面積約為2455.89畝,即163.73萬平方米。該地塊位于濟南鋼鐵總廠內部,主要包括動力廠、料場、化工廠、煉鐵廠、薄板廠、煉鋼廠和未利用地塊。
根據濟鋼片區總體規劃,本次報告涉及的地塊規劃為商業用地、居住用地、市政用地和公園綠地等,包含一類用地和二類用地兩種用地類型。
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
(一)土壤污染情況總結
土壤調查結果顯示,前期調查階段土壤中重金屬存在砷、鉛、汞、鎳、鈷、釩、鉻、鋅、六價鉻超標,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中存在苯并(a)蒽、苯并(b)熒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菲、芘、二(2氯乙基)醚、4氨基聯苯超標,揮發性有機物中存在對二甲氨基偶氮苯、苯、氯仿超標,以及總石油烴超標。補充調查結果顯示,土壤中部分點位多環芳烴不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一類用地篩選值。
(二)地下水污染情況總結
該區域地下水不作為飲用水進行開發,地下水檢測指標包括重金屬、無機物和有機物毒理學指標,檢測結果顯示前期調查階段,揮發性酚類(以苯酚計)有6個點位超標,氟化物有5個點位超標,氨氮有1個點位超標(B26W35),鉻(六價)有1個點位超標,錳有1個點位超標;補充調查階段,地下水有3個點位超標,揮發性酚類(以苯酚計)有2個點位超標,石油類1個點位超標。
結合三個階段的調查結果,該范圍內的土壤、地下水樣品存在超標現象,需要開展下一步風險評估工作。
三、風險評估結果
(一)敏感用地
1、該地塊土壤部分點位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熒蒽、苯并(g,h,i)苝和菲濃度超標,但其致癌風險和非致癌危害商均不超過可接受水平,不存在人體健康風險。
2、地塊鉛的最大濃度308mg/kg為暴露濃度進行血鉛濃度評估,IEUBK模型評估結果顯示,0-6歲兒童的血鉛濃度在3.3-4.7μg/dL之間,幾何平均值為3.9μg/dL,超過可接受血鉛含量10μg/dL的概率為2.05%,小于5%的可接受水平,健康風險可接受,該地塊土壤中的鉛不會對兒童健康產生危害。
3、該地塊地下水中,部分點位重金屬、氟化物、氯化物、硝酸鹽、硫酸鹽、揮發性酚類、硫化物、碘化物和總石油烴濃度超標。由于該地塊地下水不作飲用功能,地下水中關注污染物僅通過吸入室內、室外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2種潛在暴露途徑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因此非VOCs類污染物不存在人體健康風險;而VOCs類污染物的風險評估結果均在可接受水平內,因此,該地塊地下水不存在健康風險。
(二)非敏感用地
1、非敏感用地情景下,該地塊土壤部分點位苯并(a)芘和菲濃度超標,但其致癌風險和非致癌危害商均不超過可接受水平,因此該地塊土壤不存在健康風險。
2、該地塊鉛的最大濃度778.52mg/kg為暴露濃度進行成人血鉛濃度評估。ALM模型評估結果顯示,懷孕婦女胎兒血鉛濃度95%上限值濃度為7.20μg/dL,高于目標值10μg/dL的概率為0.6%,小于5%的可接受水平,該地塊土壤中的鉛不會對胎兒健康產生危害。
四、結論
根據濟鋼具體土地規劃、用地功能及受體暴露特性,定量計算了各種關注污染物的健康風險。同時,以1.0×10-6作為可接受致癌風險水平,以1作為可接受危害商,計算了超標污染物的風險控制目標值。
土壤風險評估結果顯示,土壤中部分點位苯并(a)蒽、苯并(b)熒蒽、苯并(g,h,i)芘、苯并(a)芘等污染物超過篩選值。通過對本場地多層次風險評估,結果表明本場地內超篩選值污染物的致癌風險和非致癌危害商均在可接受水平內。
地下水風險評估結果顯示,地下水部分點位重金屬、鹽類和有機物超標。經健康風險評估結果顯示,由于該地塊地下水不作飲用功能,重金屬和鹽類不存在人體健康風險;揮發性酚類(以苯酚計)和石油類等有機污染物的危害風險均在可接受水平內。
綜上,該地塊不存在健康風險,無需修復。
2021年9月,濟南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專家評審,專家評審意見如下:
1.土壤污染風險評估程序與方法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要求;
2.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數據能夠滿足風險評估的要求;
3.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包括以下內容:主要污染物狀況、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范圍、暴露情景與公眾健康風險、風險管控目標和基本要求等;
4.土壤污染風險可接受,地下水需采取制度管控;
5.本次技術評審予以通過,可以作為該地塊下一步環境管理的工作依據。
委托單位:濟南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報告編制單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聯合: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聯系人:張朝
聯系電話:010-84757948